引用:
|
作者超獸機神斷空我
我家以前也養過貓ˋ還一次養了5隻....
5隻貓加起來都沒有一隻狗來的吵...
我認為狗才是真的吵死人....
這兇嫌應該只是為了脫罪假裝自己是精神病罷了....
就像在當兵有的人裝瘋賣傻只為了驗退....
|
沒人覺得飼主的說詞有盲點嗎?
為了短短的3個月刑期,再多去犯一條有可能更重的罪
而且是現在動保團體意識高漲一定會去抗議要求重判的罪
只因為"不一定"可以拿到精神病證明,但是一定躲不掉過動保團體的抗議壓力
為了幾個月的刑期再去多犯一條一年以下的罪?
再講下去又要被說是挺殺貓兇手了 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