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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rea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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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Sep 2004
文章: 623
引用:
作者piwu0531
立法院沒過半,永遠都沒搞頭
就算換人執政了,只要一聽說你要改革什麼東西
立法院馬上黨紀動員把它法制化,讓你動彈不得

行政命令這種東西如果當初是由立法院授權行政單位自己訂的
那要廢除其實不用經過立法院...............
說不定這些人把這東西提上立法院只是找機會法制化,然後
自己人就有理由繼續領,還可以繼續用這個議題來操弄民眾。
舊 2012-10-18, 04:18 PM #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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