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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Oct 2012
文章: 1
引用:
作者Rainwen
如果當初給付設計就入不敷出,自然是要改革,
但是這邏輯同樣也適用在公務人員的退輔制度上。

no no no...某藍委還是某官員說,因為政府對公保的提撥比例高,所以政府有對公保足額提撥的義務(其實錢還不是所有納稅人出的),相反的勞保政府的提撥比例低所以不須足額提撥...意思好像是說:公務員是政府請的所以就算已經退休政府也不能放任他們不管(其實我們升斗小民也只不過是希望他們能盡量和其他行業看齊 ),勞工本來就是只能自己吃自己,所以理應盈虧自付,不關政府的事?
舊 2012-10-18, 02:35 PM #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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