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Doubla A
http://www.taitung.gov.tw/Personnel/FUNC/FAQ/FAQDetail.aspx?SN=92
壹、一次退休金之計算:
一、舊制:以退休人員最後在職之月俸額,及本人實物代金為基數,任職滿五年者,給與九個基數,每增半年加給一個基數,滿十五年後,另行一次加發兩個基數,但最高總數以六十一個基數為限,未滿半年者以半年計。
二、新制:以退休生效日在職同等級人員之本俸加一倍為基數,每任職一年給與一個半基數,最高三十五年給與五十三個基數。尾數未滿六個月者,給與一個基數,滿六個月以上者,以一年計。
貳、月退休金之計算:
一、舊制:年資滿十五年者,按月照在職之同職等人員月俸額百分之七十五給與,以後每增一年,加發百分之一,但以增至百分之九十為限,另本人實物代金十足發給。
二、新制:以在職同等級人員之本俸加一倍為基數,年資滿十五年者,以在職同等級人員之本俸加一倍為基數,每任職一年,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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