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dodomo
公道自在人心。
問題是沒錯,法規也早已修正,
只是你自己仍不太明白而已。
「如果當時真的是沒有利率變動的概念
那市場上為什麼沒有長年期的固定利率商品可以買?」
這句話的根據何在?
最簡單的例子,
十八趴不正是你所謂的
「長年期的固定利率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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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好笑,18趴在這邊早就討論到爛了
我有說後來的公務人員都有領嗎?
你也太會自行腦補
問題:憑什麼95年之前的就可以繼續領不公道的利率?
至於商品,你真的太好笑了
當所有金融單位都沒有推出這種固定長年期的高利率商品
只有你大方的政府敢推出這種補貼
你也好意思繼續拿這點出來說嘴
護航到如此境界,我也不好意思繼續下去了,甘拜下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