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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atelee
Silent Member
 

加入日期: Aug 2008
您的住址: 台灣
文章: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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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Z68
從此商界和政界名人可以睡好覺了,只要不要和中信打壞關係就好,藝人可就沒那麼好運了,
少了那麼多爆料來源所有的資源只能用來盯藝人了 除非中信也要進軍演藝圈



數字週刊揭發政商內幕對台灣確實有一定貢獻 但近年來壹週刊敗訴的案件也不少
其腥羶色與聳動的報導方式 難道對台灣的社會風氣也有幫助嗎?

設想你家的小孩上學途中到便利商店買早餐看到數字週刊及水果報精采的封面報導
不知身為人父的鄉民有什麼感覺?

http://showbiz.chinatimes.com/2009C...1300078,00.html
十一年來,壹傳媒因報導不實,挨告的案件「族繁不及備載」。九十年八月,壹週刊創刊初期,
藉偷拍而報導的「小S、阿雅、范曉萱、陳純甄露天搖頭性愛派對」,就讓週刊判賠四人共一千零一十萬確定,
創下壹傳媒賠償金額最高的案件。

 壹週刊報導連戰家族新聞,也是踢到鐵板,迄今官司屢告屢敗,九十三年壹週刊報導「連惠心私密信件驚爆連戰打老婆」,
遭連惠心控告。壹週刊為求和解,與連惠心簽訂協議書,約定日後報導連家新聞時,須向連家求證,若是違約則需給付違約金二百萬元。

 但壹週刊仍自九十六年起,先後報導連勝文夏威夷豪華婚禮等四篇連家新聞,法院認定,壹週刊未依約向連家查證,違反協議,
總計四則報導共需賠償八百萬。壹週刊不甘損失,日前反控連惠心誣告,卻被台北地檢署以罪嫌不足不起訴。

 蘋果日報報導士檢檢察官鄭嘉欣,處理性侵害案「太冷血」,去年高院認定蘋果憑被害人表達不滿的情緒話語作為標題,
對鄭檢察官造成損害,判蘋果及總編輯賠償卅萬。

 蘋果不實報導小S夫婦家暴傳聞挨告,士檢以蘋果總編輯未盡查證義務,顯然出於惡意,起訴總編輯。另在民事部分,
法院認為,蘋果查證時已懷疑新聞真實性,卻仍執意報導毀人形象,判決蘋果賠償小S夫婦各兩百萬並登報道歉。

 壹週刊九十八年報導「自由時報陷外交洗錢醜聞」挨告,法官以壹週刊為刺激銷售,以聳動、肯定文字製作標題,
違反真實陳述、平衡報導原則,侵害自由時報名譽權,判決週刊敗訴,須在自由時報刊登道歉啟事。

 洪姓網拍模特兒不滿蘋果、壹週刊報導歌手蔡依林假***照事件時,刊登她內衣****照片,指稱是網路發燒淫照,提告求償。
士林法院認定,蘋果、壹週刊明知照片並非蔡依林,卻因商業掛帥仍以誇張不實的文字報導,
顯然是媒體巨人任意藉言論自由之名,圖求銷售量而任意消費他人,判蘋果及週刊敗訴。

 總統馬英九大姊馬以南控告壹週刊不實報導特權施壓、關說婆婆住進安養中心,一審判決壹週刊賠償一百廿萬,
並於四大報頭版刊登道歉聲明一天。由這些司法案件,也可以看出壹傳媒的新聞正確性與品質「仍有許多加強的空間」。
 
舊 2012-10-16, 11:00 AM #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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