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jor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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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有疑問,
小弟稍微做些說明好了。
公司位於桃園,
上班時間每週一到五 am0800~pm0530,
我權限能給助理薪資落在25~28k之間,
福利制度特休三節獎金禮品年終都不會少。
以上條件不敢說很好,
但應不至於太差才對...
有眼尖的網友們注意到了,
其他條件:
1.能配合加班
2.精通電腦文書處理軟體(office Excel,Word)尤佳
3.熟悉鼎新Workflow ERP尤佳
其實上述2.3項算是interview加分的部分,
除非真的與期望的條件落差太大,
基本上小弟都會給予投履歷的求職者面試機會。
目前我這部門單位需要加班的機會其實也不多,
加班公司一定也都會給付加班費,
會在其他條件上註記這項,
也只是希望在需要加班時能有所配合。
總比有些公司刊職缺或是interview時都不提,
人員實際進來上班後要求每天加班來的好吧...
先撇開助理職缺這件事情不談,
會想發這篇感想,
主要都是在於現今求職者的態度,
小弟我個人並不是什麼高階主管,
同時身份也是領人薪水的勞方,
也不會刻意站在資方的立場去袒護。
求職會需要填寫履歷,
不就是為了要讓徵才公司更快的瞭解求職者條件,
進而增加提高自己能被錄取的機率不是嗎?
某些網友們的回覆看下來,
怎麼想法偏差的人反倒越來越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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