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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Major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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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既然有疑問, 
 
小弟稍微做些說明好了。 
 
公司位於桃園, 
 
上班時間每週一到五  am0800~pm0530, 
 
我權限能給助理薪資落在25~28k之間, 
 
福利制度特休三節獎金禮品年終都不會少。 
 
以上條件不敢說很好, 
 
但應不至於太差才對... 
 
 
 
有眼尖的網友們注意到了, 
 
其他條件: 
1.能配合加班 
2.精通電腦文書處理軟體(office Excel,Word)尤佳 
3.熟悉鼎新Workflow ERP尤佳 
 
其實上述2.3項算是interview加分的部分, 
 
除非真的與期望的條件落差太大, 
 
基本上小弟都會給予投履歷的求職者面試機會。 
 
目前我這部門單位需要加班的機會其實也不多, 
 
加班公司一定也都會給付加班費, 
 
會在其他條件上註記這項, 
 
也只是希望在需要加班時能有所配合。 
 
總比有些公司刊職缺或是interview時都不提, 
 
人員實際進來上班後要求每天加班來的好吧... 
 
 
先撇開助理職缺這件事情不談, 
 
會想發這篇感想, 
 
主要都是在於現今求職者的態度, 
 
小弟我個人並不是什麼高階主管, 
 
同時身份也是領人薪水的勞方, 
 
也不會刻意站在資方的立場去袒護。 
 
求職會需要填寫履歷, 
 
不就是為了要讓徵才公司更快的瞭解求職者條件, 
 
進而增加提高自己能被錄取的機率不是嗎? 
 
某些網友們的回覆看下來, 
 
怎麼想法偏差的人反倒越來越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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