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覽單個文章
ha0917
Major Member
 
ha0917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Dec 2005
文章: 136
既然有疑問,

小弟稍微做些說明好了。

公司位於桃園,

上班時間每週一到五 am0800~pm0530,

我權限能給助理薪資落在25~28k之間,

福利制度特休三節獎金禮品年終都不會少。

以上條件不敢說很好,

但應不至於太差才對...



有眼尖的網友們注意到了,

其他條件:
1.能配合加班
2.精通電腦文書處理軟體(office Excel,Word)尤佳
3.熟悉鼎新Workflow ERP尤佳

其實上述2.3項算是interview加分的部分,

除非真的與期望的條件落差太大,

基本上小弟都會給予投履歷的求職者面試機會。

目前我這部門單位需要加班的機會其實也不多,

加班公司一定也都會給付加班費,

會在其他條件上註記這項,

也只是希望在需要加班時能有所配合。

總比有些公司刊職缺或是interview時都不提,

人員實際進來上班後要求每天加班來的好吧...


先撇開助理職缺這件事情不談,

會想發這篇感想,

主要都是在於現今求職者的態度,

小弟我個人並不是什麼高階主管,

同時身份也是領人薪水的勞方,

也不會刻意站在資方的立場去袒護。

求職會需要填寫履歷,

不就是為了要讓徵才公司更快的瞭解求職者條件,

進而增加提高自己能被錄取的機率不是嗎?

某些網友們的回覆看下來,

怎麼想法偏差的人反倒越來越多呢?
舊 2012-10-16, 10:50 AM #47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ha0917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