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權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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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作者Blueness
請問大家,家父與家母騎機車被人從後方撞上,對方開車,家母受傷,家父無大礙,
有好心人士叫救護車,但老人家遇到這種事嚇壞了,聽從肇事者的話先行將家母送到醫院,
因此現場沒有保留,我到達醫院時其他家人才正在報警。
那時肇事者與肇事者友人還在醫院,當時有聽到他說會負責,先不用找警察之類的話,
後來交通隊員警到達時肇事者已不見。
員警有向家父問話,並從他們隨身攜帶的一台機器列印出一張單子,我沒注意到上面寫什麼,
交通隊員警說因為車禍現場已經遭破壞,所以剩下只能轉交派出所員警處理,後來員警就走了。
第一次遇到車禍,現在我知道我們的處理程序漏掉了很多重要的事,
我有點擔心會求償無門,請問接下來要怎麼做才能盡量補救呢?
需要去調監視器畫面嗎?
再請麻煩大家協助了,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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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先去現場看看附近有沒有監視器 , 若有 , 公家的就去找里長要 , 私人的就
拜託人家給你畫面 , 一定要拿監視器畫面 .
你說的那台機器 , 我猜是測定酒精濃度的吧 .
而你說有好心人報警 , 那就是有人證囉 , 去找出那個人 .
重要的是 , 你們有記得對方的車牌號碼嗎 ?
積極主動的去找承辦員警 , 否則他也會混混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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