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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Sep 2001
文章: 1,933
引用:
作者ALPHONSE2501
我對比了開攔者的賓夕法尼亞州機動車輛管理局,以及我這邊的加利福尼亞州機動車輛管理局摩托車手冊
內容大致一樣,只是我認為用加州稍具代表性
(加州的機動車輛數量算是全聯邦最多)

加州的駕駛手冊有中文版,裡面有要求汽車駕駛者安全與摩托車駕駛者共用道路的規則

http://apps.dmv.ca.gov/pubs/foreign_hdbk/dl600C.pdf
(第59~60頁)
摩托車
摩托車駕駛者與汽車駕駛者享有同等的權利與責任。雖然每一個人都必須遵守同樣的交通規則,但摩托車駕駛者面臨的危險更大,因為摩托車駕駛者需要特殊的駕駛技能,並且他們很難被其他駕駛者看到。因此,許多摩托車駕駛者在白天行駛時也會打亮頭燈。
無論從前還是從後看,摩托車的外形(無論是2輪摩托車還是3輪摩托車)都要比客車小得多。大多數駕駛者通常只會留意道路上的大型車輛,而忽略了摩托車。
摩托車駕駛者可以透過下列多種方式讓其他駕駛者更易於發現自己,增加自己被他人看到的機會。
• 穿上一件顏色鮮豔的夾克、背心,並戴上頭盔。
• 戴上或穿上帶有反射材料的頭盔和衣服。
• 在打算轉換車道或轉彎時使用轉彎信號燈。
• 在減速之前打開閃爍煞車燈,有助於其他駕駛者注意到摩托車。
請遵守下列規則,以尊重摩托車駕駛者的先行權,並與其安全地共用道路:
• 當您變換車道或進入一條主幹道時,應察看周圍是否有摩托車。另外還需要透過後視鏡察看。摩托車體積很小,並且容易隱藏在車輛的盲點之中。
應與之保持4秒的距離。這一距離可使您在摩托車緊急煞車或翻倒時避免撞到摩托車駕駛者通常,摩托車停車的速度要比客車快
讓摩托車佔用整個車道寬度。雖然與摩托車共用車道並不違法,但這樣做不安全。
當您正與摩托車共用車道時,千萬不要超越摩托車
• 轉彎前應察看是否有摩托車駕駛者,並估計其行駛速度。
在打開靠近車流一側的車門或右轉彎之前,要小心察看是否有摩托車駕駛者經過
在發生交通擁擠的路況時,摩托車可能開得更快,並且可以合法地在兩條車道之間的未使用空間行駛,無論這兩條車道上的車輛是正在行駛或是靜止不動,這通常被稱為「車道分離」
請記住,對您而言僅會造成略微不便的路況,有可能對摩托車駕駛者構成嚴重危險。坑窪、砂石、潮濕或打滑的路面、路面接縫、鐵路交叉口和有槽紋的路面都會導致摩托車駕駛者突然變換速度或方向。如果您能記住上述路況可能產生的影響並小心專注地駕駛,您就能幫助減少摩托車駕駛者的傷亡。
如欲獲得有關摩托車安全的更多資訊,請致電1-877-RIDE-411聯絡「加州摩托車安全計劃組織」(California Motorcyclist Safety Program)或造訪www.ca-msp.org。
舊 2012-10-15, 08:10 PM #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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