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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注意男童衝出! 救護車撞擊重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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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mw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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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片中駕駛看到男童到碰撞發生點應該不超過10m,既然駕駛有盡到注意義務(駕駛很明顯有做到減速/迴避的動作了
),又沒有超速的事證,那按信賴保護原則,駕駛人應該是無責任過失吧
....
PS:車輛煞車是須要距離的(不論是駕駛人或是車輛本身都須要反應時間
),依交通部
交通安全入口網
的說明,一般市區限速40km/hr時正常狀況下就得22m,所以不要說看到人卻沒閃開或是來不及煞住以至於發生碰撞就一定是駕駛人的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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士大夫之無恥,是謂國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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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10-15, 06:42 A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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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mw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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