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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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Wake
應該考慮美國路上有多少機車,用途是甚麼才能比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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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本手冊,依照國情的不同,台灣的症腐官員無知的汽車駕駛會說這是給250cc以上的機車看的
人家外國人的作法,就是把機車當成一部與汽車相同的車,難道機車數量的多寡與該怎麼騎車關?
Cars and motorcycles need a full lane to operate safely. Lane sharing is
usually prohibited(第15頁)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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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limaike.
我告訴你好了,老外的 manual 通常都是試著把對方當成甚麼都不懂在寫
也就是說,他深怕你知道左邊有危險,就該走右邊,知道右邊有危險,所以你走左邊
但是如果左右邊都有危險,他怕你就不知道該怎麼處理,就連「如果連左右邊都危險,那該怎麼辦?」的指示都寫進去
為什麼,他怕被告,然後賠上大筆金錢
寫得好像笨蛋在看的,那是有原因,偏偏你把雞毛當令箭
英文這東西要整篇拿起來看,不要一小段文句,還寫著 usually,你就當聖旨
當然我的意思絕對不是叫你以後騎機車就只能靠左靠右就不能騎中間,看不懂就是你的智商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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寫到讓白痴、笨蛋都看的懂,那麼usually your best option代表什麼意思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