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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dom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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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ul 2009
文章: 23
引用:
作者JUDEOWEN
法院依收集來的證據,做判決的地方。
引用:
作者nawtequalizer
警檢對於證據有缺失... 媒體喜歡把矛頭指向法院

延伸解釋一下,

法官只不過是照法律作決定的人。


法律有問題,不是法官的責任,

是立法委員的責任 (和投票給那些立委的人的責任)。


壞人沒被定罪,也不是法官的責任,

是檢察官舉証不足之類等等的責任。


法院的標誌不是天坪嗎?

法官的責任,

就是維持這看似平凡無奇的「公平」。


民眾會罵法官,是因為無知,搞不清楚對象;

媒體會罵法官,不是因為不懂,

而是因為新聞效應較大,這才是真正的亂源。
舊 2012-10-14, 02:04 AM #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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