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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n168
Silent Member
 

加入日期: Dec 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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講明兩點
第一點:
銀行現在不能出售債權給不良討債公司
一旦被發現檢舉
銀行會被金管會屌

第二點:
銀行計算的複利是合法的
民法上的20%以上是沒追討法源
並不一定是重利

所以銀行都會乖乖的去每五年換發債權憑證
銀行債權部門不這麼做會被主管屌

總結:
那位太太很老實
應該像樓上的大大講
欠個幾年找個親戚朋友
說想幫她解決

但是沒有太多能力
看幾成
三四成很有機會
銀行賣給債務追討公司兩成

樓上還有網友說這些錢不追討銀行會倒
如果可以換
我想銀行可能比較想政府負責四大慘業貸款的錢
信用貸款這種小錢也才幾百億(相比四大慘業之下)
舊 2012-10-13, 09:23 PM #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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