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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Feb 2004
您的住址: 台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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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作者little.john
精蟲衝腦 ,活該遭受法律制裁。

可憐的是那位女生,終生的陰影很難捨去。

各人造業各人擔
同樣的道理你會覺得毒蟲可憐嗎?
又不是從小到大都沒宣導過
自己聽不進去愛涉足這種場所
出事也不過是遲早的事
舊 2012-10-12, 05:21 PM #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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