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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還敢說廉政署沒用?檢察官詹昭書涉貪 署長帶隊搜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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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LDHAN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Oct 2003
文章: 324
合議庭法官認為,"被害人張姓業者之蒐證光碟,固足以證明被告詹昭書確有收受張交付之卅萬現金,檢察官也提出多項舉證及相關證人的證詞,但尚不足證明詹有利用職務上之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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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果然夠強~~
我看這快變成 sop
具備特殊身分,明顯可以以職務權力來辦到收賄之約定事項
錢都收了,還能叫詐欺,以後通通都用詐欺好了
2012-10-12, 03:36 PM #
16
GOLDH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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