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spam
出入口裝個機車用"一帖鴿"
一台一次收五塊就好
賺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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逼逼~~~
照片中的機車通通違規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汽車駕駛人,爭道行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六百元以上一千八百
元以下罰鍰:
一、不按遵行之方向行駛。
二、
在單車道駕車與他車並行。
三、不依規定駛入來車道。
四、在多車道不依規定駕車。
五、插入正在連貫行駛汽車之中間。
六、駕車行駛人行道。
下略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
第 2 條
本規則所用名詞釋義如左:
一、
汽車:指在道路上不依軌道或電力架線而以原動機行駛之車輛(
包括
機器腳踏車)。
二、客車:指載乘人客四輪以上之汽車。
三、貨車:指裝載貨物四輪以上之汽車。
四、客貨兩用車:指兼載人客及貨物之汽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