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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起汽機車不禮讓行人 最高罰3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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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iya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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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起汽機車不禮讓行人 最高罰3600元
引用:
http://www.nownews.com/2012/10/12/91-2862426.htm
汽機車行經行人穿越道時,須減速禮讓,並與行人保持距離,如果車輛前懸離行人少於一個車道寬,將會被舉發,另外不遵從交通指揮人員,強行通過路口,也可被舉發;不過,若碰到尖峰時間或行人眾多時,警方會從寬認定,而針對設計不良的爭議路口及交通設施,警政署也會要求各縣市警方,於問題改善前,不列為執法地點。
每次經過民生路右轉縣民大道的斑馬線時,都要等好幾輛汽車過去才有機會通過,希望這次不要虎頭蛇尾。
2012-10-12, 01:20 P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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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iya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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