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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o57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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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Dec 2006
文章: 1,746
車禍,對方肇事避不出面

引用:
作者guo995
已查詢,但今天下午跑一趟高雄法院,
諮詢人員跟我說以糾紛發生所在地法院為主?

謝謝您的回應!


你要有對方資料 跟相關證據等 才告的成

通常傳票到被告家裡 被告就會出來了

我跑過法院 知道光到一審完成就是條漫長的路 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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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回應你的文章 你也幫我回應我的文章
就很感謝你了 -----------
舊 2012-10-11, 08:21 PM #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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