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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ttle.joh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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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Sep 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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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我的的看法,我認為男女之間是否公平對等不一定要看實質付出,而是兩人間於對方的心意、愛情是否一樣。
以我為例,我交過兩個女友,第二個是我的未婚妻,但第一任就真的很慘。
由於我退伍後收入還不錯,初戀的那個女生很依賴我,從接送、年節禮物、安排活動都要我負責,
但她卻每件事都有意見,我搬到北部工作後才漸漸疏離。

到美國暫時支援半年的專案,當時一位來自Ohio的美國女生擔任支援專案的軟體工程師,
彼此工作一兩個月漸漸熟悉也開始約會,她帶我認識舊金山等地,直到我要回台灣。

返台之後我們還是有聯繫,可是思念之情越來越深,直到有一天她辭職並突然到台北找我。
當然正好我要回台南工作,她也跟我一起走。她滿有語言天分,英法義等語言都很好(母親是義大利人),
我索性幫她申請語言學校讀中文並陪在我身邊,彼此相處中當然所有開銷都是我付,但家裡的事情全由她負責,
一開始不會講中文拿著地圖認路,比手劃腳跟超市的人買東西並且回家煮給我吃,
家務中比較勞動的事情由我負責,總之兩人有個默契就是要繼續走下去。

工作、家務、賺錢其實兩人並非對等,但她知道我要什麼也願意幫忙我。
我也要付出應有的心意回報她,用對等的愛持續這段感情。
『所以男女雙方都要在實際行動、心目中都要比對方更愛他(她)』
舊 2012-10-11, 07:57 PM #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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