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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bert@46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Oct 2001
文章: 419
引用:
作者boylin
錯!!
為什麼..湯鍋會放在小朋友可以撞上的地方??
不要說小朋友 ..連大人撞上...商家都要肯定付賠償責任!!
這是可想而知的法律判決!!
但~
這些小店家...公共安全..根本是跟不上的!!!
跟的上的話! 就叫做餐廳了!


然而~ 放眼望去...社會上大多數的人卻是生活在這些小店家的環境中
要他們因此就不做生意嗎??
不可能~~

所以我才說..."我很想~說是100%大人的責任"
小朋友是你養的..是你帶的..是你要看他一輩子長大的

受傷害了!!
店家了不起賠錢關門~ 算是一個事件終了!! 老死不往來~

而這小朋友呢? 這父母呢??
拿了錢代表幫小朋友...出了氣? 討回公道? 算是盡責任了嗎?
比不過吧~


這案子來說. 我想"命中注定"可作為註解吧

依發生的時間地點等巧合.要去責怪家長沒顧好小朋友
也太傷害家長了
舊 2012-10-11, 05:23 PM #1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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