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Z68
如果是小孩自己撞上一般自助餐店裡一定會擺放的熱湯,那就很明顯是小孩的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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錯!!
為什麼..湯鍋會放在小朋友可以撞上的地方??
不要說小朋友 ..連大人撞上...商家都要肯定付賠償責任!!
這是可想而知的法律判決!!
但~
這些小店家...公共安全..根本是跟不上的!!!
跟的上的話! 就叫做餐廳了!
然而~ 放眼望去...社會上大多數的人卻是生活在這些小店家的環境中
要他們因此就不做生意嗎??
不可能~~
所以我才說..."我很想~說是100%大人的責任"
小朋友是你養的..是你帶的..是你要看他一輩子長大的
受傷害了!!
店家了不起賠錢關門~ 算是一個事件終了!! 老死不往來~
而這小朋友呢? 這父母呢??
拿了錢代表幫小朋友...出了氣? 討回公道? 算是盡責任了嗎?
比不過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