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lievil
所以我們應該以[最容易發生意外]的人來做為公共場所安全的檢視標準
而不是[最不容易發生意外]的
|
這標準..全台90%以上店家都要關門了!
小孩、老人、盲人、肢障者
這些本來就都是無時無刻..需要有人在旁邊陪伴看顧的!
誰會讓這些人獨自去過馬路? 登機艙? 下樓梯嗎?
更別說在不是嬉戲的地方..自由亂竄了!!
這裡談到的..是自己安全還是得靠自己!
與其事後..能夠求償到千萬..又如何??
是老人就算了!! 小孩呢? 這輩子真的算是毀了
拿了錢..終生怪店家有用嗎? 家長還是自責一輩子的!!!
改善確實是個努力的目標..
但~~ 天真的理想化-公共安全標準
在台灣這環境..有多少小吃店家能符合?
這心態..才真的是不食人間煙火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