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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ainw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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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r 2002
文章: 733
引用:
作者<< andy1106 >>.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2/new/oct/7/images/86.jpg
事發時準備中午休息時間,角落椅子已先收到桌上,販賣機前空間擺放等待放涼的紅茶桶。(記者俞泊霖攝)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2...tm?Slots=TPhoto

店家也說了

因為假日客人多,所以多準備一鍋,廚房小沒空間才放到外面



要不以後大家沒得喝,不然就重新裝潢,座位少一點,廚房改大一點

講再多也沒用,就算是大人在餐廳嬉鬧追逐也是會有機會用身體品嘗熱湯

好好走會跌進去的假設

小孩只想的到玩,哪想的到危險?更是因為如此才需要父母親在旁提點、喝止

發生不幸小命沒了,再來怪東怪西也彌補不回來,吵這有用嗎?

就算小孩子亂跑也會因其他因素而受傷,但至少減少業者需負擔責任的機率,
不管怎樣,就法律上而言,這類事對商家的責任總是規範較多,除非未來能修法。

當然,在下也認同您的說法,家長用孩子的安危來證明業者的疏失也是很不智的,
不管環境安全是否完善,能避免的意外就要儘量避免,等出事後再來咎責,
傷害往往已難以彌補。
 
舊 2012-10-11, 11:26 AM #1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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