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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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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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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only_me
王家改控告葉男涉過失重傷害,並告陳男涉頂替,還對葉男求償,一審判葉男與陽明海運須連帶賠償1744萬元。刑事部分,2人被起訴後,高雄地院又認為證人證詞疑點重重,如戴發鈺在事發後未在第一時間指陳男非駕駛,而是2年後作證時才改口,另名證人黃光輝則是連肇事車是黑色或淺藍色都說不清楚,加上陳男自始承認駕車,與葉男都通過測謊,法院因此認定駕駛是陳男,葉男既非駕駛人就無刑責,陳男也不涉頂替罪,判兩人無罪,高雄高分院今年1月維持無罪定讞。
但家屬無意告陳男 真的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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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的
但是鄉民都看不到這一點
我猜家屬可能是對葉男態度不爽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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