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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r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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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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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bar0402
哈!
何只開車, 以後殺人也要帶另外一個.. 甚至帶很多人..
100個如何? 100個人都矢口否認, 或是一起拿過兇器, 那你怎知是誰殺的?
只要法官不確定是誰殺的, 就一起無罪開釋..
其實法官這樣判有他認為合理的地方.
可是, 實際上偵查, 調查, ...
耗了那麼久時間, 竟然找不出誰是真正開車人?
如果警方或檢方認真點處理, 套都套出誰是真兇了!
這樣的法律, 這樣的司法系統.....
我認為這件事私下應該有點內情的.... 否則2選1, 搭配測謊及一些技術..
要讓真兇現形 不會是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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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經真的有這樣的案例 : 有一人被眾人圍毆致死(沒有凶器 有啦 凶器就是那一夥人的拳頭)
結果那一票人都判傷害而已 因為無法判斷哪一個是致命的一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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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的帳號不小心陣亡囉
人類最偉大的發明除了電力以外...就是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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