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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個國家對教育政策有不同的承受能力與態度,陸生學費比外籍生低,且依照兩岸人民關係條例,陸生已有其他優惠措施,不能只將陸生未納保視為歧視。
世界各國對留學生的健保措施都不是以人權的立場出發。歐洲僅法國、德國一視同仁,美澳與加拿大則必須自己買保險。「健保不只是人權問題,而是財政、納稅公平性的問題。」
僑胞沒有納稅,卻因有雙重國籍,可以享用健保資源的問題,認為僑胞、僑生和外籍生都應由目前適用的第六類保險 (月繳1249元,其中500元由政府補助) 改成第一類比照自營作業者,負擔全額保費。民間監督健保聯盟發言人滕西華則補充,僑胞未繳稅卻可享健保,雖金額不大,卻是公平正義的問題。
陸生在第幾類投保才是重點
民間監督健保聯盟發言人滕西華,則依據99年健保資料庫資料指出,因為被保險人類別與眷屬結構不同,中國籍人士所用的醫療資源其實是大於其他外籍人士的,但陸生卻因不屬於兩岸人民關係條例中,來台的十三類身分別,而被排除在外。
滕西華主張,科技來台、學術交流來台、投資來台、陪同來台四類的大陸人士,都應比照雇主及專門技術人員在第一類納保 (百分之百自負保費) 。而對於陸生納保,她認為從財務面來看並不恰當,必須從納保的適法性與身分類別來討論:以十三類身分別來台的大陸人士與陸生,應在第幾類投保才是重點所在。
她舉例,對於失業勞工與外籍學生都在第六類納保,滕西華認為就不符合社會連帶與所得重分配的精神。社會保險對於外籍人士與本國國民有不同的義務或社會連帶責任是可以再討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