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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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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說吧, 基礎性的不同:
認真想解決的話, 除了採用法例條文(規則)外, 還會傾聽心裡的聲音, 很多時候那個聲音會告訴你還有什麼, 還能確認什麼, 還有什麼能努力一下, 因為現有的解答看起來就是這樣了, 但總感覺有哪裡不對.
不過呢.. 目前(涉及很多層面, 律法, 公司規定...etc)都是找個可用的規定就可以趕快結束, 拖個時間看看有沒有什麼新發展免得被人說沒有用心, 沒有的話就這樣吧, 真的還有疑問也可以交由下一位處理的人來傷腦筋.
此案就是例證:
或許法律是這樣, 但這麼處理沒問題嗎? 我想答案很明顯了. 既然這樣, 要好好考慮這時候要法律做什麼? 如果是認真的人, 搞不好已經開始在翻有沒有其它案例解決過這種事情? 有沒有其它方法來判別駕駛是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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