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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arstorm-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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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Dec 2006
文章: 944
引用:
作者我愛E奶
重點在警方的科學鑑定與教育訓練應該要持續強化

sop 採證做好後面恐龍法官會少非常多...


這是以後的事情了, 實際一些的話, 直接看那家屬打算怎麼解決.

說真的警察/法院都是處理一些還算可以接受的事情才用得到.

而很多事情都來不及等到這些機構完善.

而認真的說, 在台灣, 這些機構或許也不想處理特定事項以外的部分.

目前看來開開罰單, 推斷罰款是否成立就已經是這兩個機構的上限.

因為這屬於有爭議但相對容易解決的, 罰錢而金額不算無法承擔.
舊 2012-10-10, 09:30 AM #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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