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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很多年紀相當(範圍25∼35,我猜的)的鄉民
都會說小時候都會不敢在用餐離開雙親去公共場合嬉鬧
讓我想起一件事
此年齡的人們,對於幼年時期案子,應該都還有印象
"綁架案"!
當然,有位父親(陸爸爸),為了自己的孩子
還在努力中,每開一次法庭,就傷心一次
我最後資訊,嫌犯尚未定罪
不知為何,那段時期,幼兒綁票勒贖、
失蹤案很多(現在才知道都賣到美澳)
所以父母親都嚴禁孩童離開視線
時至今日
可能詐騙比較好成功
沒綁票勒贖、失蹤案了
所以....
這是我的感覺看法啦,不要鞭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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