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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L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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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Feb 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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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藍色&憂鬱
你還是不清楚重點是在哪

1.已經要打烊了
2.照新聞說是用餐完後嬉戲
3.有立告示牌


1. 代表沒打烊 店家等客人都走 再把熱湯端出來涼是會死嗎
2. 這個是家長的不對 應該拿ipad出來 叫小孩坐好玩ipad
3. 這不能免責 之前不是有人果園裡掉落的果實下毒 結果真的毒死人 後來法院也罰果園的主人

我覺得
在餐廳這種公開場合
只要你還在營業
就不該把不該出現的東西 放在營業場所
店家跟店員都不能便宜行事
吃虧的還是店家
法院一定會要你賠
舊 2012-10-09, 10:15 PM #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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