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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拉夾的春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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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拉夾的春天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Aug 2004
您的住址: A罩杯美少女關懷協會
文章: 565
引用:
作者KingA
有,但請檢附歷年的維修單據,印象中勞務支出是不能折舊,所以對方除了需賠

零件殘值也需賠償過去維修時所支付的百分百工資

43....


這得要長久以來的單據都保留才有用
要求好高喔

引用:
作者隨風浮雲
依歷任法官的判例,會依照你提供的相關資料進行參考,你的索賠金額與車輛殘值如果差異不大,會賠償你的索賠金額,如果差異性太大,賠償金額不會超過車輛殘值。

此部份賠償金額只是指車輛的損失,先前我已經提到要有過失傷害的刑事判決確定,才容易求償民事賠償,所以除了車輛的損失,你還可以求償非車輛的損失的金額,例如因此事件而造成無法上班的損失求償、醫療及看護費用…等。

至於賠的錢不夠買第二輛,依照中華民國的民事法律看來,你可以跟法官這樣說,至於法官的最終判決,基本上不會管你的求償金額是不是足夠買第二輛車。


感謝解說
 
舊 2012-10-09, 07:07 PM #52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布拉夾的春天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