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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禍,對方肇事避不出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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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uo9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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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un 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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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隨風浮雲
17年車沒殘值了,法官最多給你一萬元賠償吧!
如果你想為了這一萬元跑法院,那就寫狀紙提告吧,不過你也要有心理準備,如果沒申請到簡易判決,從你提告開始,二年內隨時都要在上班時間跑法院的(扣掉訴訟費用,可能拿不到九千元)。
這樣一來對方損耗的將會比我更多,
對方自稱在統X、味X企業送貨,又住在苗栗,
請假跑高雄法院,看他是否合算。
我一開始留了餘地給對方,是他自己做絕。
謝謝您的回應!
2012-10-09, 04:56 P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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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uo9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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