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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uo9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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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un 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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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隨風浮雲
爲什麼司法正義沒皮條,你都沒說明你的車子是多少年份的?而且你已經有另一造當事人的相關資料(因為你已經走到區公所協調委員會),去法院提交民事訴訟(不會寫狀書的話,法院有義工會教你的),然後讓另一造當事人收到通知書,這時候另一造才會心生恐懼,最好是他不敢來法院,那你贏的機會就很大了(如果你能申請簡易判決,那速度就會加快了)!

真的?!那真是太好了!懂法律真好!
現在圖的不是賠償金額,而是讓對方有一個教訓,
如果什麼都不做,只會讓這種無賴更加囂張。
謝謝您的回應。
     
      
舊 2012-10-09, 03:40 PM #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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