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lievil
前面就說了
[公共場所安全]與[教育孩子]是二個議題,
除非認為公共場所不必安全,家長應該要自己教會小孩閃避,
不然我看不出來,要求業主保障其營業場所的安全有何不對?
以地滑摔傷為例,可以檢討
是否加設防滑設施,
是否標識不夠清楚,
是否改變清潔順序,
是否更換清潔道具....等
而不是一句[都是小屁孩沒家教],然後結案。
若照你說的,家長最大的責任應該是不要帶小孩進入餐廳,因為危險因子太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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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家長不能管好小孩,真的最好不要去,對自身及其他人都好。
就算沒有熱紅茶,一般餐廳也有可能會有熱湯、刀叉、爐火等危險物,你要這些餐廳
通通收起來嗎? 不可能,所以不能管控的小孩最好還是待在家裡,等他願意配合再去
,中間敢不聽話就帶出店外管教,肯配合再繼續吃飯。
我自己小孩就是這麼教,不要說小孩管不住,怕是根本沒有約束他,放任他亂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