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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ing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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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ug 2006
文章: 2
這種都要現場報警備案,就算押對方證件只要對方直接辦理掛失就好

留下來的證件連避邪的功能都沒有,再者你也沒門路拿他證件幹壞事

這年頭老闆都會跑路了,你怎麼會認為拿證件就夠了?

要嘛就是現場拿現金當場和解,不然就是報警先備案再說

金額就只能抓個大概而己,你還要你去修車廠估完價再跟對方請錢

就怕對方賠的不夠修,大部份的下場就是你沒備案沒證據對方用賴的

你完全沒輒,你要為幾千元打民事官司? 成本計算下來,你頂多只能換個

爽字,車禍賠償這種東西只能趁對方剛肇事還有羞恥心情緒起伏大的時候解決,

真能爽快掏錢的就只有這個時候,等對方情緒穩定後一定是討價還價甚至賴帳

不處理,基本上對方應該是買完便當就不想賠了,一顆便當80元,一個不小心

就要噴掉幾千元,大概每打開一次錢包,對肇事的羞恥心就更減一分

所以不想當不要臉的人,最好的方法就是保險保足,不要只保強制險

我一個朋友就站在車子旁邊講電話(車停於停車格內)被一個女的載小孩

失神撞上他的車再將他夾於摩托車陣中,車子的後廂變形,他的一隻腳也粉碎性

骨折,事發當時也是連忙道歉說會負起賠償責任,結果對方保險公司看他開雪鐵龍

維修費很高但是殘值低,就只想賠殘值了事,問題是你是靜止於路旁被撞

根本0肇責,卻要被強迫以二手車行情以殘值變現,遂請求回復原狀,最後靠著

那隻受傷的黃金右腳,以刑事逼民事,一共花了一整年逼對方吐了百來萬搞定此事

出車禍就是受傷的最大,有刑事責任在民事部份對方才會不敢賴,

不過還是要保佑對方不是一無所有 還有要保對保險公司,像我朋友

這件事,對方可是有保乙式以上全險的喔,但是保到付貴要人幫的,收錢很會,

出險卻想的不是如何趕緊將事情圓滿處理,而是拿一把算盤精算到底,把肇事車主

搞的跟豬頭一樣被告到差點連工作都不保,打死我也不保這家
舊 2012-10-09, 12:53 PM #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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