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題
:
燙茶桶放走道 童跌入命危
瀏覽單個文章
bladelin
*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l 2005
文章: 18
就一個顧客的立場來看, 具有危險性又非商品的東西放在公共區就不對.
但站在親屬的立場來看, 小孩的安全要靠別人的小心注意就是在場親屬的不對.
我若是法官, 會判100%店家賠償.
我若是小孩非在場親屬, 我會罵所有在場親屬.
我若在場, 這件事不會發生.
事情有多個面向, 單執一面就是誤會跟爭議的開始.
2012-10-09, 06:50 AM #
59
bladelin
瀏覽公開訊息
傳送私人訊息給bladelin
查詢bladelin發表的更多文章
增加 bladelin 到好友清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