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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Sep 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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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作者sandstorm
不如換成這樣吧,有人在馬路邊挖了個很深的坑洞,立了告示牌但沒圍起來,小孩經過跌進去慘案發生 這要算誰的?


馬路是給人走的,不圍好當然施工單位有責任。
餐廳是給人吃飯的,不是給小孩子玩鬧的。
舊 2012-10-09, 03:48 AM #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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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ss .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