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覽單個文章
ISDN128K
*停權中*
 

加入日期: Aug 2012
文章: 314
引用:
作者sandstorm
那桶熱茶擺在公共場所,正常人走路經過或是投販賣機時也不能免除跌倒或是拌到而燙傷的風險吧。

今天是恰好燙到的是嬉戲小孩,所以大家可以責怪家長,那若是燙到的是沒做錯什麼事的人呢?

平交道也算是公共場所 火車要來前 柵欄降下來也會有個牌子寫著 請勿穿越平交道
此時來了個小孩 直奔過去 慘案發生 這要算誰的?
舊 2012-10-09, 02:03 AM #47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ISDN128K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