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燙茶桶放走道 童跌入命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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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魯米
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May 2011
文章: 27
引用:
作者
alan0888
這空間是營業場所,只放個牌子,小孩怎麼看得懂,這店家責任恐怕是推不了。
大人看得懂
我認為家長也應負部份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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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市消保官陳柏菁指出:「男童燙傷,店家太不應該,要負起
所有
責任。」
不管父母是在吃飯,上FB打卡,講明牌.....任由孩子嬉戲
都要店方負全責?
那不就表示走進店門,客人的安全店家全部無條件包了?
孩子走失的話,也算店家的?
2012-10-08, 09:58 P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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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魯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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