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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理解為什麼政府不能幫忙養流浪貓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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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Kao
*停權中*
加入日期: Jan 2002
您的住址: 台北
文章: 172
廢材講那麼多廢話,動物保護法應該修正養寵物先登記,各種動物登記費先收十萬,
每年每頭動物徵收動物保護稅兩萬,這些都做了再來幫忙養流浪貓狗
社會上某些人完全不知道權利義務的關係,成天只會哭夭要福利,
這種白癡文看多了,路上有人募捐流浪貓狗飼養費用的通通都當作沒看到
2012-10-07, 02:00 A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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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K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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