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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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TIDUS30536
請問為什麼都需要下包阿?
大公司或者官僚相關的公司接case
然後又下包給別人做?
那為什麼不要下包公司直接自己來爭取合約呢?
這種狀況當初合約談得攏嗎?
就跟一個業務員在調整鏡架一樣
他很會練嘴巴談生意
但不一定有專業知識...
感覺這種模式就有點怪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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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前幾天看到的雪梨歌劇院工程,來代表中華民國公共工程發包。主體工程是土木工程,底下有電力系統,空調系統,消防系統,給排水系統,弱電系統。誰要當主標?當然是土木工程。問題是營造廠那一家有養底下的次系統,當然是轉包出去。不轉包各別發包,大家一樣大,界面有衝突是聽誰的?其實出問題都是界面協調出問題,業主及建築師都不是全才,次系統規範定的合理否就關係成敗,最低價決標,好的次系統廠商永遠標不到。主標也決不會用好東西。所以底下發生的事,就不想說了,反正大家都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