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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ckcu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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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ul 2005
文章: 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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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TIDUS30536
請問為什麼都需要下包阿?
大公司或者官僚相關的公司接case

然後又下包給別人做?
那為什麼不要下包公司直接自己來爭取合約呢?
....


招標很黑暗啊~

先說標金、保固金

很多店家光是押標金就無法負擔了,小案子幾萬到幾十萬,大案子上百萬至千萬,哪間小公司有那能耐可以讓你這樣壓住他的資本....??

若加上保固條款,這筆錢是要押到保固結束,短則1年長達數年都會有!!

曾經夢到業界好友再說,一年被壓住的錢有時高達數百萬,一筆押下去2年無法動彈,若是中間公司有資金需求,那就會很精彩啊^^

再來說說轉包

很多標案其實都會定下不得轉包的條款,但是承辦人員卻無法舉證得標者是否採轉包作業,他可以說那是他旗下公司,也可以說是合作廠商之類的~

又再次夢見一個朋友案子標30多萬(進口行情價),交貨內容僅只要10多萬(台製組裝品)的事情,一切皆合法,因為你標案有許多無法限定的事情,不可獨家、不可限制製造國家、不可XXOO.....只要功能符合==!

舉例說~假如你的條件是預定買台進口車,原廠0-100就是5秒,你只要用一台喜美去改引擎一樣達到這效果,大概就是這意思!!
(這只是舉例,不要討論耐用啥鬼的其他事情)
舊 2012-10-06, 10:24 PM #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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