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權中*
|
引用:
作者fuji
再由這張截圖看
左線審所站位置大概已經是三壘壘包到左外野全壘打標竿中間
如果這個區域也可以稱為內野
那我認為這位大聯盟裁判對於場地界定的認知是不及格的
|
裁判員引用「內野高飛球」規則時,應以內野手普通守備行為下是否能容易接捕做為基準,不可擅自設定界線(如:以草地或壘線為界),例如該飛球雖然由外野手處理,但裁判員認為該球在一般情形下很容易被內野手接捕者,應宣告「內野高飛球」。「內野高飛球」不具申訴之要素,裁判員之判斷優於一切,並須立刻決定之
簡單說裁判是以內野手守備行為來判斷是否為內野高飛球,不能以場地區域是否為內外野來認定內野高飛球
而且不能申訴,棒球規則上說的很清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