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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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TIDUS30536
請問為什麼都需要下包阿?
大公司或者官僚相關的公司接case
然後又下包給別人做?
那為什麼不要下包公司直接自己來爭取合約呢?
這種狀況當初合約談得攏嗎?
就跟一個業務員在調整鏡架一樣
他很會練嘴巴談生意
但不一定有專業知識...
感覺這種模式就有點怪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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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問題就是大栽問等級了,有時是業主自己不想分小包,只想找個統包,有問題只要找統包就得了,也可能是真正有施工能力的廠商未必有能力去投標,倒不一定都是因為暗黑的因素,就當統包再轉包也是必要之惡吧,不過有時的確是蠻暗黑的,例如號稱公開的標案在規格上常常會出現一些令人匪夷所思的細節(有時和標案主體根本是八竿子打不著的

),可是很湊巧就只有特定業者能符合這些條件,箇中學問就只有天曉得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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