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菊草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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菊草葉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Nov 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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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161
引用:
作者俠盜草林呆
是這樣的,小弟前幾天出國去,在機場看到一個小賈靜雯(華航地勤)

長得很正,當下不小心按下快門使用250mm端把他當時的神態記錄了下來,想請問如果我拿出來跟大家分享,會不會有什麼法律上的問題呢??感恩!



問題當然是「公開發表」後才會出現。基本上大概跟幾個概念有關:隱私權、人格權、肖像權、個人資訊。
公開發表後是否造成本人隱私的困擾?是否使第三者產生誤解?是否因為商業目的而使本人權益受損?

肖像,屬於人格權的一種,民法18條明文保障人格權。至於何謂人格權可自行google。

公開他人肖像,是否侵犯了他人的人格權,要看個案而定。如果你未經本人同意把照片放在pcdvd上供人品評,產生讓
本人不快的感覺,當事人有權要求你移除。若是把肖像應用在商業目的上(如廣 告),本人可因肖像權遭到侵犯,產生
經濟損失而要求賠償。

最新通過的個資法也有規範,可自行google。

我並不確定公開後所造成的「影響」,對本人是好是壞(當然可能有好的發展,像是本人因此爆紅),可以確定的一點是
關於個人隱私的保障是越來越嚴了。
舊 2012-10-05, 09:44 PM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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