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錯阿,你還不知道嗎.
前面的先說德國的阿,所以順便回...
引用:
作者weirock
跟某些人的物競天擇論很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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讚..只有你看懂了,還以為你只要炮前面那位而已
引用:
作者操級廢員
還有, 德國的高速公路都是用120kph甚至160kph的速率去設計的,
但台灣的高速公路頂多用100kph∼120kph來設計,
支線則多半只有80kph∼100kph.
就算是南北骨幹的中山高, 也因為從兩線拓寬成三線時部分路段用地不足,
車道寬度由原來的3.75m縮成3.65m甚至3.6m, 安全速率早就沒有提升的空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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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這麼認真回,那我好像也不該打嘴炮了
雖然說安全速率雖然說是可以用計算的,但我個人認為人的心態還是比較重要..
車子被設計出來是要協助人類快速的從A點到B點,那有了限速不就跟這個理念相違背了嗎...
就好比說我騎車、我因為害怕所以只用到我可以負擔的速度,那有些人敢使用原廠所設計的兩三百公里有啥不對(不考慮法律層面),到這裡有人應該會說路人安全,那我只能說個人造業個人擔,你敢騎兩三百當然就要負起責任...
所以還不如拿掉速限、罪責加重(例如撞死人),自然路上車子應該會變少,大眾交通運輸會越來越方便,行人也會守規距,車子也會越來越安全,皆大歡喜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