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weirock
欠錢的最大
以目前經手過的強制執行的案件來說
就算他欠很多
以強制執行來說~為了「保障」欠款人的生活
只能扣三分之一
所以很多欠了上百萬的~都很皮
反正你也只能扣他三分之一的薪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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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治這類的人~而且他還在公務機關工作
應該要把這類的事情列入 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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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制執行目的著重於義務上的履行,如果當事人願意與機關和解履行義務,那基本上就算達到
行政機關欲達到的行政目的了,所以扣三分之ㄧ自然也沒啥不對(有還錢總比沒還錢還好吧)
除非真的皮到死賴著不還才有可能查封動產不動產變價滿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