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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PHONSE2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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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ul 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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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ashington Post


大紀元

引用:
由於台灣民眾免簽赴美仍須至少1個月的宣導期,國土安全部2日正式公布後,最快在11月初,中華民國護照持有人便可持護照免簽入境美國,最長停留90天,進行旅遊和商務。

不過使用中華民國護照免簽入境美國,仍有許多事項必須留意。前往美國工作、居留和就學仍須申請適當簽證入境,美國國土安全部官員仍有許可入境的最後決定權。

...

雖然台灣民眾赴美即將毋需費時申請美簽,但還是得透過「電子系統旅遊授權」(ESTA)登錄資料,才能順利入境美國。

熟悉入出境事務的外交官員指出,中華民國護照持有人未來免簽赴美,首先必須確認持有晶片護照,並在台灣地區設有戶籍,護照上印有中華民國身分證字號。

如果未在台灣設籍,或未設籍者由海外申請的護照,護照中第50頁印有說明章簽,表示無法免簽進入美國、加拿大和歐洲等地,這類中華民國護照持有人無法免簽入境美國。

電子系統旅遊授權需花費14美元,有效期為兩年,民眾必須在網路上填寫護照基本資料,回答有無前科等問題,並以信用卡完成付費,最快當日即可得知是否獲得授權,民眾赴美毋須填寫過去必須繳交的I-95入境表格。

免簽赴美可以停留90日,不過交換學生、研究學者、洽公或交流仍須依不同入境美國目的,申請適當簽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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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 2012-10-03, 02:00 AM #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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