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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05月16日
廉政署查出,台電核能技術處副處長林俊隆(54歲)涉嫌在5年前驗收一筆2億6千萬元電氣導線管路採購案時,竟放水護航,讓廠商以不符防輻射規格的低價次級品濫竽充數,圖利業者數千萬元
廉政署查出,2007年5月,台電辦理核四廠「電氣導管及配線材料採購案」,該標案又依管線在廠區的不同位置,分為2.6億和1.85億兩個標案,總金額高達4億4500萬元,竟由資本額僅1千萬元的揚合實業、以及資本額800萬元的禾企國際得標。
資本額這麼少的公司也能得標。連驗收都在 2007 年,要算在那一任的責任很清楚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