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 作者Micromega 再來,煙稅的收入比醫療和社福支出少,這就要說煙稅對政府財政沒有幫助,這已經落入詭辯的地步了,怎麼不說是煙稅還課的太低?這也是我不太喜歡這位教授課程的原因之一。在以前沒有實施煙稅的年代,因為吸煙造成的疾病的醫療支出,是健保在承擔的,吸煙的人沒有增加任何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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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我所說的,我國已經有了菸酒稅,為何再加上菸捐?如果已經繳稅,那就表示購買及吸菸是合法正當的權力,加上了菸捐更表示了有吸菸的資格,不得受到任何人的歧視或排斥,反而是不吸菸的人無權指責吸菸者。再者,現行的菸捐應該是回流到吸菸者身上來使用而不是非吸菸者身上。
因為吸菸者已納菸捐,就表示非吸菸者必需繳納空氣捐,以示公平。若,認為菸捐太低,則應該詢問一個問題,繳納菸捐的目地是為何?為什麼是吸菸者繳納?檳楖呢?酒品呢?這表示吸菸者應該負擔為全體所有其他不吸菸者的社會健康保險的醫療費用嗎?以此做為理由提高菸捐就是政府在斂財!